1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规定以及党委的指示和决定,研究提出学院党建、干部和人才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制定贯彻上级文件、落实党委决定的具体措施,经党委审批后执行;
2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,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,健全党内生活制度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;
3、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,预备党员的接收、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,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、“创先争优”活动;
4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,做好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考察、任免、调配、考核和奖惩工作,认真抓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部门年度考核工作;协助党委做好各级内设机构的规划、设置与调整工作;
5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院级领导干部的考核、选拔、任免报批等具体工作;
6、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,做好知识分子工作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实施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。会同学院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;
7、负责党校日常工作;做好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、干部和管理骨干的教育、培训工作;
8、负责办理党员干部出国预审登记工作;做好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和因私出国党员保留党籍工作;抓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;
9、负责干部统计、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及党籍管理等工作;
10、负责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工作;
11、受理干部、党员的申诉、来信来访工作;
12、配合纪委做好端正党风工作;
13、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